{{ $t('FEZ002') }} 教務處資訊設備組|
各位主管、同仁及同學,您好:
依據教育部「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及「教育體系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指引」規定,臺灣學術網路以支援教學、學術研究與教育行政為目的。為確保網路安全、維護教學研究環境,並落實資安防護,請全體師生共同遵守以下電子郵件使用與管理規範:
公務通訊限用公務信箱: 執行教學、研究、學術活動及教育行政等公務時,務必使用學校配發之電子信箱收發公務所需資訊,不得使用非公務信箱(如:個人 Gmail、Yahoo 等)處理公務事務。
嚴禁散布違法或不當訊息: 使用學校電子郵件服務時,不得散布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以免導致他人權益受損及觸犯法律。
公務信箱認定: 凡由本校配發且帶有本校網域之信箱(如:@[學校網域].tw 或 @[學校網域].gs.tw 等),無論信箱結尾是否帶有 edu.tw,皆屬於學校公務信箱。
離校 90 天刪除機制: 凡本校師生因畢業、轉學、離職等原因離開學校,其配發之學校電子郵件帳號,將於離校後 90 天內進行刪除。
定期帳號清查: 學校將定期進行電子郵件信箱帳號清查,以確保帳號資料之正確性與系統安全。
💡 重要提醒:
及早備份資料: 預計畢業、轉學或離職之師生,請務必於離校前或離校後 90 天內,自行將信箱內之重要郵件、聯絡人及雲端資料備份完畢。帳號一經刪除,系統將無法恢復任何資料。
避免私人綁定: 請勿使用學校公務信箱註冊私人網站帳號(如:社群媒體、購物網站、遊戲帳號等),以免帳號刪除後無法接收驗證信,導致個人權益受損。
感謝大家的配合,讓我們共同維護校園網路的資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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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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