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主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1條、第19條,業
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540654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
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林小姐,電話:(04)370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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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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