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主旨:有關高雄市辦理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特殊教育學校簡章」、「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
班簡章」及「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實用技能學程簡章」
一案,請轉知學生及家長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2月12日高市教特字第11439917500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業已公告於「高雄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簡章下載」區(http://adapt.spec.kh.edu.tw/),請自行查閱。
三、檢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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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766-05-09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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