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主旨:轉知桃園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一
案,務請轉知並協助有需求之學生及家長報名參與,請
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11月14日府教特字第1140325308號函
辦理。
二、115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共分為安置
特殊教育學校、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及安置 高
級中等學校3種簡章,學生僅能選擇1種安置類型報名 ,且
不得參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本市及其他直轄市自
行辦理之適性輔導安置。
三、115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開缺名額預
計於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前公告於「115學年度桃 園
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tyshse.
special.tyc.edu.tw),請自行上網查閱。
四、旨揭安置作業報名期程如下:
(一)線上報名:各國中請於115年1月26日至2月26日至「桃園
市高中特教服務E化平台(網址:https://tyshse.
special.tyc.edu.tw/special/)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二)報名資料送件:各國中請彙整集體報名名冊於115年3月
2 日至3月5日前將報名表件送達本市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本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務中心)。
五、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
務中心劉芷寧主任、張玉珊組長(電話:03-3647099分機
666或602)或桃園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林秀環股長、戴美
倫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7583或7581)。
六、檢附桃園市政府原函影本及115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
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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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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