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主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19日以臺教文(五)字第114250359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9月19日臺教文(五)字第1142503595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
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黃二等教育秘書,電話:02-7736-6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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