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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公告彙整

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餘額安置報名作業」一案,請確實轉知並協助欲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及家長,請查照。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
性輔導安置—餘額安置報名作業」一案,請確實轉知並協
助欲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及家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6月11日中市教特字第
1140054122號函辦理。
二、旨揭餘額安置係指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且免試
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本市身
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或安置特殊
教育學校報名資格者,得向原就讀國中報名。
三、旨揭安置餘額,於114年6月6日(星期五)公告於下列網
站:「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s://setspec.tc.edu.tw/Web/)」、「臺中市特教資
訊網(網址:https://setspec.tc.edu.tw/Web/)」以及
「臺中市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網址:https://tcspe.tc.
edu.tw/)」。

四、請學校協助欲報名臺中市餘額安置之學生以下事項
(一)如有學生欲報名,請各校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
訊網(網址: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
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下載
「外縣市國中報名臺中市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
導安置作業注意事項」,詳閱相關規定。
(二)請各校務必於114年7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至網
站「https://reurl.cc/8DVOgj」填報報名資訊,俾利彙
整學生報名資訊後,另案通知各校送件審查時段。
五、另餘額安置作業重要期程請詳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原函。
六、檢附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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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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