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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公告彙整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7日以臺教學 (四)字第1142801433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請查照。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
項」,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7日以臺教學
(四)字第1142801433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
事項」,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4月17日臺教學(四)字第1142801433B號函辦
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
及特殊教育司洪專員,電話:(02)7736-7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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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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