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資訊設備組|
臺北市政府員工使用資通訊裝置應注意事項
規範各機關所屬人員正確使用公務網路及資通訊裝置,以避免發生資安暨個資事件,本局重申使用資通訊裝置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不得作為非公務使用及浪費資源等行為。
(二)應遵循網路禮節,不得惡意中傷或人身攻擊等行為。
(三)不得於網路直播、社群網站或公告欄等公開頻道揭露公務機密。
(四)處理非公務事務應使用私人電子郵件,註冊外部服務帳號密碼切勿與公務帳號密碼相同,以避免外部服務遭入侵時造成公務帳號密碼外洩。
(五)連線公務網路資通訊裝置應符合「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且不得進行不法行為。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4-18|
{{ $t('FEZ005') }} 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