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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公告彙整

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轉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專業技能班實施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檢送「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轉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專業技能
班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審慎評估學生轉安置需求,請
查照。
說明:
一、基於適性輔導原則,為協助現就讀於本市高中之身心障礙
學生,其興趣、性向明確且職業技能表現具潛力,惟於現
就讀學校學習適應困難需轉換學習環境者,得依據旨揭計
畫申請轉安置本市專業技能班。
二、申請方式摘要說明如下(詳見本案實施計畫)
(一)申請對象:由學校特殊教育團隊評估,符合下列2項條
件,並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始得提出申
請:
1、持有各縣市鑑輔會核發之特殊教育鑑定證明,現就讀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之學生(轉安置通過
後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入學就讀高級中等學校一年
級)。

2、學生興趣性向與開放轉安置之專業技能班所屬群科相
符,且具有職業技能潛力。
(二)繳交資料及期限:請學生家長及學校備齊應備資料,由
學校彙整並先自行完成檢核後,於113年12月20日(星期
五)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市臺北特殊教
育學校北區特教資源中心,俾利彙整後送交本市特殊教
育學生鑑輔工作小組審議。
三、經統計本市113學年度專業技能班高中一年級缺額為:
(一)市立內湖高工(家電技術科):2名。
(二)市立松山工農(烘焙食品科):1名。
四、旨揭專業技能班轉安置結果於114年1月17日(星期五)前
函復申請學校。
五、檢附「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轉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專業技能
班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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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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