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有關114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多元學習表現積分一案,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年10月24日北市教中字第1133103542號函續
辦。
二、查114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比序
項目積分對照表依學生入學年度分為「111學年度前入學國
民中學學生適用」及「111年度後入學國民中學學生適用」
二種版本,其多元學習表現之積分換算說明如下:
(一)111學年度後入學國民中學學生適用
1、均衡學習
(1)採計上限:24分。
(2)說明:健體、藝術、綜合、科技4領域前5學期平均
成績及格者,符合1個領域計6分。
2、服務學習
(1)採計上限:12分。
(2)說明:由國中學校認證,採計期間為111學年度
(七年級)上學期至113學年度(九年級)上學
期,採計原則依「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
證及轉換採計原則」辦理,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
上計4分。
(二)111學年度前入學國民中學學生適用
1、均衡學習
(1)採計上限:21分。
(2)說明:健體、藝術、綜合、科技4領域任3領域前5
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符合1個領域計7分。
2、服務學習
(1)採計上限:15分。
(2)說明:採計期間自學生入學年度起至113學年度上
學期,採計原則依「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
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辦理。
(3)非應屆畢(結)業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除上開採
計期間外,亦得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5學期選3學期
進行採計。
三、請各校承辦人於核對學生多元學習表現積分時,確認學生
入學年度,並確依上開作業要點辦理。
四、另請未使用本局公版校務行政系統進行積分計算之學校,
確認貴校使用之系統模組規格是否業依上開作業要點進行
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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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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