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公告彙整

公告「臺北市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及相關資訊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公告「臺北市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
級中等學校簡章」及相關資訊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及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十
二年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安置管道申請條件(須同時具備下列兩項資格)
(一)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非應屆畢業生:
1、臺北市國民中學11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2、臺北市國民中學112學年度(含)以前畢、修(結)業
且目前未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者。
3、非臺北市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且設籍臺北市
並有居住事實者。「居住事實」之認定須檢附113年度
7月至12月任一月份之:1.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
口名簿(詳細記事)影本、2.居住地水費或電費收據
證明。
(二)113年12月31日前已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並領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
證明之各類身心障礙學生。
三、旨揭安置管道重要期程如下:
(一)各國中請於113年12月2日(星期一)至114年1月3日(星
期五)至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安置系
統(http://proper.tp.edu.tw)以「學校」權限登入,
完成線上報名資料填報作業。
(二)各國中請依所屬行政區於114年1月7日(星期二)及114
年1月8日(星期三)將報名資料送至本市立臺北特殊教
育學校辦理報名(詳見簡章第3頁)。
四、旨揭簡章電子檔自即日起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www.
doe.gov.taipei)(公告資訊—最新消息—高中職)、本
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tnsrc.tp.edu.
tw)及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安置系統網站
(http://proper.tp.edu.tw);另有關114學年度預估安
置名額暨學校群科簡介,預計於11月底於前揭三處網站公
告。
五、本案招生管道相關疑問,請逕洽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廖
文君教師,聯絡電話:02-28749117轉1601,或洽本局特殊
教育科吳科員,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 27208889)
轉6344。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5-09|

{{ $t('FEZ005') }} 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