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4月30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300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 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 育臺灣手語師資,爰國教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案計 畫。
三、請各校依計畫薦派編制內「具教師證書之現職正式教師」 參訓,其薦派方式如下 (一)各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若薦派2名以上須排薦派順序);請有意願且符合參訓資格之教師,填具報名表並 經服務學校完成核章,並同步至線上表單填寫報名基本 資料(https://forms.gle/si3TxxpNjnxEMcfb6)。 (二)因本案計畫報名尚須經本局彙整並送出縣市薦派總名 單,請學校於114年5月19日(星期一)前,提供資料如 下,逾時不受理。 1、將「薦派總表和報名表(共同掃描進同一PDF檔)」及 「薦派總表(WORD可編輯檔)」,以電子郵件寄至本 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張秀文組長彙整(2088@tmd.tp. edu.tw);並請於電子郵件內文註明貴校臺灣手語師 資現況,以利本市安排薦派人員。寄信後請致電中心 張秀文組長(25924446分機604),確認資料格式正 確。 2、並請於5月19日(星期一)前,將上述確認之「薦派總 表、報名表」正本,「免備文」送至本市聽障教育資 源中心(103036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320號), 始完成學校端薦派。
四、國立嘉義大學將於報名截止後1週內公告錄取名單於國立嘉 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 (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公告錄取名單, 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
五、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4年7月至114年12月,實際 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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