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INBE195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4年3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009109B號令修正「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辦理。
二、目的:為落實在地進修精神,加強各師資培育大學與各縣市政府所轄教師進修需求之聯繫,師資培育之大學所申辦教師在職進修活動,均需檢附各縣市政府針對所轄教師進行進修需求之意願調查進修需求人數、評估機制等相關資料,
以確保師資培育之大學所辦理之教師在職進修活動能切合地方教育及教學現場需求。為充裕「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之生命教育科師資,並增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生命教育相關專業知能及教學能力,並期運用生命教育融入各領域實際教學現場。
合格中等教師於修畢規劃學分後,除擴展新領域外培養另一教學專長,得辦理加科登記並提升教育品質。
★「生命教育科」預計105年4月下旬開課,13科目計26學分。
開設科目:倫理學、生命教育概論、宗教概論、生死學、哲學與人生、科技與倫理、人格發展與統整、生命發展與關懷研究、性別教育議題研究、情緒管理、生命教育課程設計與實施、服務學習、基督教靈性傳統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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