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研習訊息

教育局之重要提醒-請教師們格守正向管教之觀念及作法,並應確實遵守學生輔導管教相關規定

{{ $t('FEZ001') }} ladmin

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明定"學生之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教育局重申校園零體罰為既定之重大政策,請各位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體罰學生。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1281-05-27|

{{ $t('FEZ005') }} 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