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主旨:有關「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特殊
項目申請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公告事宜,請查
照。
說明:
一、考生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特殊項目,
應繳交本會大考中心格式之診斷證明書。為保障考生應考
權益,使考生具充分時間就診取得診斷證明書,116學年度
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業於115年06月17日(三),公告
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之下載專
區,敬請周知相關師生。
二、116學年度考試簡章預計於115年08月04日(二)公告,屆時
務請貴單位轉知報名考生,詳閱「捌、身心障礙及重大傷
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辦法,以保障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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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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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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