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5日臺教國署幼字 第1145601093號函辦理。
二、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34條第1項規 定,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18小時以 上,為提供教保服務人員多元學習管道之機會,國教署業 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合製10門(13小時)教保專業知能 數位研習課程,預計於114年7月底前上架教育部所建置之 磨課師平臺(https://moocs.moe.edu.tw/moocs/),本案 數位研習之課程範疇均具教保及學前特教專業知能內涵, 課程名稱如次: (一)教保課程及幼兒學習:「幼兒園英語融入式課程之實施 備課與歌謠篇」、「有備而來—課綱老師的開學備課(上)」、「有備而來—課綱老師的開學備課 (下)」、「班級經營及幼兒輔導管教實務技巧」、 「違法對待幼兒案件處理程序」及「親師合作、親師溝 通與正確教養觀念」6門,標註【教保專業】標籤。 (二)兒童健康與照護—安全教育:「幼兒交通安全—幼童專 用車安全宣導」及「幼兒食藥安全—兒童用藥安全宣 導」2 門,標註【教保專業】標籤。 (三)學前融合及特殊教育:「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常用輔具介 紹與應用」及「特殊需求幼兒之發現、篩檢與支持性服 務」2門,標註【學前特教】標籤。
三、請轉知貴校(園)教保服務人員可至前開平臺申請教育雲 端帳號進行選課,課程結束需完成總測驗且及格者核予該 門課程【教保專業】或【學前特教】研習時數,其研習時 數將定期介接對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併同登載 於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
四、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函暨114年度教保及學前特 教專業知能數位課程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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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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