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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

臺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104學年第1學期選拔優良生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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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學務處|

 臺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104學年度第1學期選拔優良學生實施要點

一、  目 的:鼓勵學生五育均衡暨適性發展,培養積極進取奮發向上的意志,

            激發學生榮譽心,並引發示範學習作用,以樹立優良校風。

二、  選拔對象:本市公私立中等學校就讀1學期以上之在籍學生。

三、  表揚人數:全市性優良學生表揚人數,在籍學生未滿1000人者,表揚1人,滿1000人者表揚2人;1000人以上每滿500人得增加1人其餘類推,補校學生另計。

四、  選拔標準:

〈一〉 品行端正,知錯能改,最受同學敬愛者。

〈二〉 體魄強健,身心健康,最受同學喜愛者。

〈三〉 熱心服務,修己善群,最受同學歡迎者。

〈四〉 氣質高尚,生活充實,最受同學景仰者。

〈五〉 學習認真,舉一反三,最受同學效法者。

五、  選拔表揚方式:

〈一〉 學校優良生:各校各班推選1人,由學校頒獎表揚。

〈二〉 全市性優良生:各班選出之優良生經由投票後選出之優良生,代表接受全市性表揚。〈曾於同校獲推薦其他項目全市表揚者,不宜重覆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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