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libo0220
{{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4年7月6日師大進字第1041015609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規定,106學年度未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將不得擔任本土語言教學師資,為使本土語言課程師資專業科任化,敬請轉知並鼓勵校內教師踴躍報名旨揭認證;另依國教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規定,將補助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編制內現職(含長期代理)教師報名費,先予敘明。
三、客家委員會訂於104年11月22日(星期日)舉行「104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報名資訊如下:
(一)報考資格:
1、凡熱愛客家語言及文化者,不分國籍、族群、性別、年齡、職業等,均可報考。
2、應試者毋需通過初級認證,可逕行報名中級暨中高級認證。
(二)報名日期:自104年5月25日(星期一)至104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5時30分止。
(三)為響應節能減紙,請網路下載簡章及查詢認證相關資訊
:
1、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
2、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elearning.hakka.gov.tw/kaga/Kaga_news.aspx。
3、10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abst.sce.ntnu.edu.tw/hi_hakka104/。
四、為鼓勵師生踴躍參與,客家委員會推出多項獎勵措施,內容如下:
(一)國民小學以上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通過中級認證者,核發獎學金新臺幣5,000元整;通過中高級認證者
,核發獎學金新臺幣1萬元整。
(二)19歲以下者【民國85年11月22日(含)以後出生】報名免收報名費,僅需繳納資料處理費200元。
(三)學校申請團體報名並通過認證者,可獲「好學文創品」獎勵。
(四)輔導學生通過認證合格比例達獎勵標準之國民中小學相關人員另訂有獎勵措施。
(五)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認證者,另訂有獎勵措施。
(六)輔導學員通過認證合格比例達獎勵標準之客語薪傳師,核發獎勵金新臺幣5,000元、新臺幣8,000元或新臺幣1
萬元整。
五、若對於旨揭認證資訊有任何疑問,請洽詢認證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
六、檢附「104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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