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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活動訊息

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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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學組|

 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行政院研考會「提升國人英語能力建設計畫」暨本部「各級學校英語文教育行動方案」。

二、教育部100616日部授教中()字第1000511558號函--「提升高中職學生英語文教學成效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藉由競賽活動的舉辦,增進全體高中學生英語文基礎能力。

二、提升全體高中學生英文單字基礎能力,建立邁向國際化的良好語言基礎。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總承辦單位: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三、分區承辦單位:新北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國立臺中女子高級中學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肆、參加對象

一、全國高級中學普通科之在學學生。

二、綜合高中一年級及二、三年級學術學程之在學學生。

伍、辦理方式

一、比賽日期、地點及參加學校:分「初賽」、「區域複賽」與「決賽」三階段。

()初賽:

1.各校自行辦理,於10310月中旬前舉辦完畢,全校學生一律參加。題目及成績等相關資料留校備查。

2.各校參考區域複賽測驗模式辦理初賽,以符合該年級程度,自行命題施測,各校初賽績優學生得代表學校報名參加區域複賽。

()區域複賽:分北區、中區、南區三區辦理。

1.報名人數:各校班級數為30班(含)以下者,限報名至多6人;30班以上者,每增5班,報名人數可增加1人,不滿5班以5班計。

2.各校班級數以普通科班級、綜合高中一年級班級及學術學程二、三年級之班級總數計算。

3.報名日期:自1031020()起,至1031024()止。

3.報名方式:一律以網路報名,請至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專屬網站報名(網址:http://service.hgsh.hc.edu.tw/103vocabulary),完成報名程序後,請各校務必下載報考學生名冊並核章,於1031029()前傳真送總承辦單位,以供檢核。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03-5456611#203

4.比賽日期、地點及參加學校:

1)北區

參加學校:花蓮縣、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金門縣、連江縣等境內高級中學。

比賽日期、時間:103118()上午10時。

比賽地點:新北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2)中區:

參加學校: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等境內高級中學。

比賽日期、時間:103118()上午10時。

比賽地點:國立臺中女子高級中學。

3)南區:

參加學校: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等境內高級中學。

比賽日期、時間:103118()上午10時。

比賽地點: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全國決賽:

1.決賽名額:各區參加決賽名額,以參加區域複賽學生人數的30%計算,並依成績高低排序擇優參加。

2.決賽地點: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新竹市中華路二段270號)。

3.決賽名單:進入決賽之名單,1031126()公布於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專屬網站(網址:http://service.hgsh.hc.edu.tw/103vocabulary)。

4.決賽日期、時間:1031213()下午130分。

二、比賽方式:

()初賽:

1.競賽題目命題內容:高中常用4,500詞(可參考大考中心高中英文參考詞彙表第一至四級)。

2.測驗時間、方式、內容、成績計算等由各校自行決定(各校實施計畫範例,請參考附件一)。

()複賽:

1.競賽題目命題內容:高中常用7,000詞(可參考大考中心高中英文參考詞彙表第一至六級)。

2.測驗內容:

(1)測驗一:「聽英選中」100題,每題1分,滿分100分。

■聽英文,選出正確的中文字義;測聽力及英─中的連結能力。

(2)測驗二:「看中選英」100題,每題1分,滿分100分。

■看中文,選出正確的英文;測中─英的連結能力。

(3)測驗三:「看英選中」100 題,每題1分,滿分100分。

■看英文,選出正確的中文字義;測英─中的連結能力。

3.測驗時間及程序:

請自行於測驗開始前10分鐘完成進場。測驗開始後,不得進場。

時間

項目

10:00-10:1010分鐘)

測驗說明

10:10~10:5040分鐘)

測驗

4.評比方式:複賽時以測驗總分(滿分300分)為評比依據;若總分相同,則並列相同名次。

()決賽:

1.競賽題目命題內容:高中常用7,000詞(可參考大考中心高中英文參考詞彙表第一至六級)。

2.測驗內容:「聽英拼寫」,每題1分,滿分300分。

■聽英文,寫出正確的英文;測英文單字的拼寫能力。

3.作答時以印刷體書寫,若有字體太過潦草時,將由閱卷人員鑑別判斷。

4.測驗時間及程序:

時間

項目

13:30-13:4010分鐘)

測驗說明

13:40~14:3050分鐘)

測驗

陸、獎勵

一、參加區域複賽成績優異學生,北區、中區、南區各依成績高低擇優60人,分列區域複賽一等獎、二等獎及三等獎(各等第分配人數,得由主辦單位依成績分布情形酌予調整),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獎狀一紙,說明如下:

()區域複賽一等獎:以10人為原則。

()區域複賽二等獎:以20人為原則。

()區域複賽三等獎:以30人為原則。

二、參加全國決賽成績優異學生依成績高低擇優100人,分列一等獎、二等獎及三等獎(各等第分配人數,得由主辦單位依成績分布情形酌予調整),由主辦單位頒發禮券及獎狀1紙,說明如下:

()一等獎:以20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1,500元。

()二等獎:以30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1,000元。

()三等獎:以50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800元。

三、參加全國決賽榮獲一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功1次、獲二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2次、獲三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1次,每位參賽學生僅限一位指導老師。

柒、注意事項

一、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重要日程表如附件二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參賽學校作業注意事項如附件三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試場規則如附件四

二、參賽學生作弊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並通知就讀學校依各校學生獎懲規定議處。

三、參賽學生若現場發生急症,致中斷比賽,該生成績不納入評比,並視為自動棄權、不得重新比賽。

四、複賽、決賽之競賽地點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更改,將另行公告於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活動網站,請參賽者及指導老師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經發布停止上課時,另訂比賽日期,亦將公告於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活動網站,不另行通知。

五、複賽、決賽當日,請各校指派1名帶隊老師,並請各校給予公差假;參賽學生及帶隊老師交通及膳宿費用依各校相關規定核銷。

六、承辦學校、聯絡人、電話:

()總承辦單位: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聯絡人:實驗研究組長  黃吉慶  03-5456611分機203

專屬網頁:http://service.hgsh.hc.edu.tw/103vocabulary

()北區承辦單位:新北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聯絡人:試務組長  劉軒豪  02-29912391分機305

()中區承辦單位:國立臺中女子高級中學

聯絡人:試務組長  李霙芳  04-2220-5108分機125

()南區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聯絡人:試務組長  郭俊欽  06-2131928分機130

 


○○○○高級中學103學年度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參考範例)

附件一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0616日部授教中()字第1000511558號函--「提升高中職學生英語文教學成效實施計畫」。

二、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藉由競賽活動的舉辦,增進本校學生英語文基礎能力。

二、選拔本校優秀學生代表學校報名參加區域複賽,為學校及個人爭取榮譽。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務處

二、協辦單位:○○○

肆、參加對象

凡本校在學學生一律參加。

伍、辦理方式

一、比賽日期、地點:分「年級測驗」及「全校競賽」兩階段。

()年級測驗:各年級統一施測,於1039月○日在各班教室舉辦。

()全校競賽:各班優秀學生於指定地點統一施測,於1039月○日舉辦。

二、比賽方式:

()競賽題目:命題內容為高中常用4500英文單字(參考大考中心高中英文參考詞彙表第一至四級)。

()測驗時間40分鐘。

()測驗內容:

1.「聽英選中」:聽英文,選出正確的中文字義;測聽力及英─中的連結能力。

2.「看中、聽英拼寫」: 看中文、聽英文,寫出正確的英文;測英文單字的拼寫能力。

3.「看英選中」:看英文,選出正確的中文字義;測英─中的連結能力。

()各班優秀學生得代表參加全校競賽,全校優秀學生得代表參加區域複賽。

陸、獎勵

一、參加各年級測驗,各年級中班級總成績最優前○名之班級,由學校頒發予該班級優等獎狀1紙,全班同學各記嘉獎○次,以資鼓勵。

二、參加全校競賽獲得總成績前○○名之學生,由學校頒發優等獎狀1紙,並擇優選拔區域複賽學校代表。

柒、其他

一、學生可利用「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練習網站」線上學習(網址:http://etlady.tw/edu)。

二、○○○○…………………………………。

 


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重要日程表

附件二

 

 

 

 

區域複賽

 

實施計畫公告

103.09.01(一)

 

報名日期

103.10.20(一)0900

103.10.24(五)1600

依參加區域複賽學生成績高低排序擇優參賽(名單直接公告於網站)

各校傳真報考學

生名冊截止日期

103.10.29(三)前

 

列印准考證

103.11.04(二)

103.11.06(四)

103.12.08(一)

103.12.10(三)

公布各考場

試場分配表

103.11.07(五)12:00

103.12.11(四)12:00

測驗日期

103.11.08(六)

10:0010:50

103.12.13(六)

13:3014:30

公布題目與正確答案

103.11.10(一)

103.12.15(一)

申請試題疑義釋復

103.11.11(二)0800

103.11.12(三)1200

 

各校比賽成績網路下載

103.11.19(三)900

103.12.25(四)0900

申請複查日期

103.11.20(四)0900

103.11.21(五)1600

103.12.29(一)0900

103.12.30(二)1600

名單公告

103.11.26(三)1200

104.01.02(五)1200

 

備註:

一、區域複賽一律以網路報名,請至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專屬網站報名(網址:http://service.hgsh.hc.edu.tw/103vocabulary,詳細報名流程請參閱網頁內之說明

二、區域複賽報名完畢,請各校務必傳送報考學生名冊以供總承辦單位檢核。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03-5456611#203

三、申請試題疑義釋復於收到申請文件後,三個上班日內回覆

 


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參賽學校作業注意事項

附件三

 

 

 

一、區域複賽報名

1. 各校辦理完校內初賽後,依分配名額擇優選拔學生報名參加區域複賽。

2. 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service.hgsh.hc.edu.tw/103vocabulary),報名日期自1031020()起至1031024()

3. 網路報名所需資料

‧承辦人部分:職稱、姓名、電子郵件、連絡電話、傳真號碼。

‧學生部分:姓名、性別、年級、班級、座號、身份證號碼、連絡電話、兩寸半身影像。

4. 完成線上報名後,請務必於網站下載報考學生名冊並核章,於1031029()前傳真送總承辦單位,以供檢核。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03-5456611203

二、區域複賽

1. 各校於103114()103116()於網站下載准考証,列印後發給報考學生。

2. 103117()於網站公告區域複賽考場試場分配表。

3. 比賽日期、時間:103118()上午10

4. 比賽地點:北區(新北市立新莊高中)、中區(國立臺中女中)、南區(國立臺南女中)。

三、試題疑義釋復申請

1. 區域複賽題目與正確答案於1031110()公布於網站。

2. 若考生本人或考生就讀學校教師對於區域複賽試題有疑義,可由網站下載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試題疑義釋復申請表,於1031111()1031112()傳真總承辦單位提出申請。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03-5456611203

四、區域複賽成績查詢與複查

1. 各校可於1031112()至網站查詢區域複賽成績。

2. 區域複賽成績申請複查日期為1031120()1031121(),各校承辦人可由網站下載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成績複查申請表,傳真總承辦單位代為提出申請。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03-5456611203。成績複查回覆表由本校回傳申請學生之學校。

 

 

五、決賽

1. 1031126()於網站公告區域複賽得獎及進入決賽名單。

2. 各校於103128()1031210()於網站下載決賽准考証,列印後發給報考學生。

3. 1031211()於網站公告決賽考場試場分配表。

4. 比賽日期、時間:1031213()下午1330

5. 比賽地點:國立新竹女中(新竹市中華路二段270號)。

六、決賽成績查詢與複查

1. 各校可於1031225()至網站查詢決賽成績。

2. 決賽成績申請複查日期為1031229()1031230(),各校承辦人可由網站下載「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成績複查申請表」,傳真總承辦單位代為提出申請。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03-5456611203。成績複查回覆表由本校回傳申請學生之學校。

七、獎勵處理

1. 區域複賽得獎名單1031126()公告於網站。

2. 決賽得獎名單10412()公告於網站。

3. 區域複賽及決賽結束後不進行頒獎,僅於網路公告得獎名單。待區域複賽及決賽獎狀印製完成,分別寄送得獎學生之學校,請各校代為頒獎。

4. 比賽結束後函送各校全國決賽得獎學生名冊,榮獲一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功1次、獲二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2次、獲三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1次,每位參賽學生僅限一位指導老師,請各校依權責辦理。

 


103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試場規則

附件四

 

 

 

一、  比賽時考生必須攜帶准考證準時入場,對號入座。准考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毀損或遺失,考生應於比賽當日攜帶與報名時同式相片和身分證件,向考場辦公室申請補發。

二、  測驗說明時間不可翻閱試題本,測驗說明開始後即不准再離場。若強行離場、不服糾正者,比賽不予計分。

三、  測驗正式開始後,遲到者不得入場。若強行入場,比賽不予計分。

四、  測驗正式開始後考生不得提早離場。若強行離場,不服糾正者,比賽不予計分。

五、  文具自備,必要時可用透明墊板,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其他非應試用品請勿攜入試場,且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六、  非應試用品如教科書、參考書、字典,或補習班文宣品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呼叫器、MP3MP4、收音機等計算及通訊器材,一律不准攜入試場。若不慎攜入試場,須放置於試場前後方地板上,不得隨身放置;電子產品須先關機。若隨身放置而經監試人員發現者,扣比賽成績15分。若電子產品隨身放置並發出聲響而經監試人員發現者,扣比賽成績30分。

七、  考生應試時不得飲食、抽煙、嚼食口香糖等。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測驗中飲水或服用藥物時,須於測驗前持相關證明經監試人員同意後,在監試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八、  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行為。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事實明確者,比賽不予計分。

九、  答案卡或拼寫測驗答案卷上不得作任何標記。故意汙損答案卡或答案卷、損壞試題本,或在答案卡、答案卷上顯示自己身分者,比賽不予計分。

十、  測驗答案卡須用黑色2B鉛筆劃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原劃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帶),答案卡如有劃記不明顯或汙損等情事,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十一、拼寫測驗作答時,務必以印刷體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更正時,可以使用修正液(帶)。如有字體太過潦草、書寫不清或汙損等情事,將由閱卷人員鑑別判斷,其責任由考生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十二、如遇警報、地震,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十三、測驗結束鐘(鈴)響起(第一聲),監試人員宣布本節測驗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交卡、卷離場。交卡、卷後強行修改者,比賽不予計分。逾時作答,不聽制止者,比賽不予計分;經制止後停止者,扣比賽成績15分。

十四、測驗完畢後必須將答案卡或答案卷和試題本一併送交監試人員,經監試人員確認無誤,然後始得離場。攜出答案卡、答案卷或試題本經查證屬實者,比賽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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