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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活動訊息

2013全國中文讀寫能力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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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

 詳相關網站:https://www.cwt.org.tw/HG/

活動宗旨

1 培養師資領航學生閱讀教學,提升學生閱讀能力。
2 建構學生表達自信與興趣之平臺,達成正向的學習目標。
3 透過個別化評量與分析之建置,協助學生找到學習的方向,提高語文學習成效。
4 提供分數以外的成果,協助弱勢學生找到學習應加強的方向。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漢光教育基金會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中文能力測驗中心
協辦單位:家扶基金會、失親兒基金會、基督教芥菜種會

 

活動內容

1 實體活動-第六屆漢光獎 中文讀寫能力競賽

(一)參賽資格與對象

教師組:公私立中高等學校之編制內合格有給職教師
學生組:全國國中至大專之在校學生,限持有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者。 
(二)競賽分組
  1. 教師組(限額240名)
  2. 大專院校組(限額400 名)
  3. 高中校園組(限額400 名)
  4. 高中社福組(限額400 名)
  5. 高職校園組(限額400 名)
  6. 高職社福組(限額400 名)
  7. 國中校園組(限額500 名)
  8. 國中社福組(限額500 名)
  9. 總名額共計3240人參加競賽
(三)報名方式 (本活動一律採線上報名)
教師組
  1. 報名期間為102年6月20日起至8月23日止。
  2. 報名網址為HTTP://www2.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Map=S01
  3. 報名方式: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搜尋關鍵字「2013全國中文讀寫能力競賽暨教師增能研習」,即可選擇梯次報名。
學生組
  1. 報名期間為102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免費報名,各組額滿即關閉報名系統。
  2. 報名網址為HTTPS://WWW.CWT.ORG.TW/HG/ 
  3. 個別報名請提供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證明。
  4. 團體報名請指派聯絡老師一名,由各校推派派弱勢清寒學子參賽,清寒資格由學校代為審查,須學校用印確認。
  5. 請於報名截止前以掛號方式繳交資料: 
    1. 報名資料表(線上列印)
    2. 資格證明:個別報名者須繳交,參見(3)說明
    3. 參賽同意書(每人須交一份,團體報名可合併填寫)
      郵寄地址:
      臺北市105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6樓
      2013全國中文讀寫能力競賽評審委員會 收
(四)現場競賽日期、地點
教師組

日期

8/13(二)

8/15(四)

8/20(二)

8/22(四)

8/23(五)

梯次

彰化縣

新竹縣

臺南市

花蓮縣

屏東縣


學生組
102年11月23日(週六) 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 
競賽當日將於全國北中南東四考區同步進行,詳細考場資訊將於考前兩週公告。

地區

北區

中區

南區

東區

縣市

臺北市

臺中市

高雄市

花蓮縣


(五)競賽內容
包括「語文素養」及「寫作測驗」兩科目。「語文素養」為畫卡作答,「寫作測驗」為紙筆作答。
題目於競賽開始時現場公佈。
(六)成績計算方式
  1. 語文素養共50題單選題,滿分100分。寫作測驗採分項式給分,按不同面向給予一至六級分。
  2. 總分計算為語文素養成績佔40%,寫作能力成績佔60%。
  3. 寫作測驗至少由兩位以上評審進行評分,兩位評審給分差距兩級分以上時,再送第三位督察委員評分。
  4. 總分相同時,評比方式如下:
    1. 學生組:優先以寫作測驗四面向分數進行逐項排序。
      (依序為:立意取材、結構組織、遣詞造句、錯別字格式標點)
    2. 教師組:優先以寫作測驗九小題平均得分(計算至小數點後2位)進行排序。
  5. 依以上原則運算後仍有同分,將由專業評審委員決定名次。
(七)成績公佈日期 
教師組:
102年09月16日(星期一) 名單公佈於活動網站。
學生組:
102年12月16日(星期一) 名單公佈於活動網站。
(八)附註說明
  1. 競賽應考證於考前一週寄出,如有遺失,請洽執行單位補發。
  2. 參加競賽時,請務必攜帶競賽應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缺一不得入場,並遵守競賽注意事項。
  3. 考試開始後15分鐘不得入場。
  4. 本競賽不得提前交卷,待監試人員統一收卷後才能離開考場。
  5. 資格不符者,一律不予計分。
  6. 競賽者交通自理,執行單位不發予交通補助費。
  7. 為服務身心障礙者參賽,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且需特別服務者,請主動連繫執行單位,考前兩週未提出申
  8. 請者,競賽當天不提供特殊服務(包含放大題本、單獨考場、作文繕打等服務)
  9. 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之災害發生,致競賽日程有異動時,除運用大眾傳播媒體發送資訊外,並公告於活動網站。
2 線上活動-『漢』我決戰在雲端(線上語文題庫練習平台)
本屆全國中文讀寫能力競賽除現場競賽外,為提昇語文素養,協助弱勢學生自修練習,以增強競賽信心,特加辦
「漢」我決戰在雲端線上活動,採積分制,獎項豐富,愈早加入練習,愈有機會稱霸雲端! 
(一)參加資格與名額
限國中至大專之在學學生,上限6,000名。
(二)報名及活動期間
102年9 月1日起至11月15日。
(三)活動分組
分國中組、高中組、高職組、大專組,共四組
(四)活動規則
  1. 參加者需透過EMAIL驗證註冊身分。
  2. 註冊成功後,首次挑戰前須回答有關漢光教育基金會網站的兩個小問題,即可進行雲端練習。
  3. 採個人「積分制」,積分隨練習成果累計並即時更新。
  4. 平台包含隨機練習和領域練習兩部分。
    1. 隨機練習:一天限練習5巻,每巻20題,可累計積分。
    2. 領域練習:不限練習次數,不能累計積分。
  5. 參加者可隨時查詢個人積分,網站即時更新各組「天梯」排名。
  6. 總積分若遇同分,以達成時間先後進行排名。
  7. 積分規則:
    每卷答對題數 取得積分
    答對0 題 0分
    答對1~12題 5分
    答對13~18題 10分
    答對19 題 15分
    答對20 題 20分
    *僅採計隨機練習單元之得分,經系統換算成活動積分*
  8. 若以不當方式申請帳號、作答及取得積分,經查證屬實,所得積分追回並取消抽獎資格,再犯者將刪除帳號。

 

獎勵辦法

1

實體活動第六屆漢光獎-中文讀寫能力競賽

(一)成績回饋
  1. 參與競賽者皆可獲得教學診斷型「語文能力分析報告書」乙份,報告書樣本請參考活動網站公告。
  2. 達合格標準者,可獲得「CWT全民中檢」對應等級之合格證書乙式。
    (合格標準須參照CWT全民中檢標準)
  3. 學生組前三名作品將長期置於活動網站上,提供觀摩。
 

(二)獎項

  1. 教師組:該梯次前三名,可獲得獎狀及獎金。
  2. 學生組:經全國評選之各組前十名,可獲得獎座/獎牌/獎狀及獎金。
  3. 競賽獎項:

    組別

    狀元(1名)

    榜眼(1名)

    探花(1名)

    教師組 獎金2,500元 獎金1,500元 獎金1,000元

    組別

    狀元
    (1名)

    榜眼
    (1名)

    探花
    (1名)

    漢學之光獎
    (第4~10名)

    大專院校組 獎學金12,000元
    &
    漢光琉璃獎座
    乙座
    獎學金6,000元
    &
    漢光琉璃獎牌
    乙面
    獎學金3,000元
    &
    漢光琉璃獎牌
    乙面
    7-11禮券900元
    &
    獎狀
    乙只
    高中校園組
    高中社福組
    高職校園組
    高職社福組
    國中校園組
    國中社福組
   
2 「漢」我決戰在雲端(線上語文題庫練習平台):

第一波抽獎日:10/5

獎項名稱

每月大樂透

漢學高手獎

抽獎資格

9月1日~9月30日止,練習次數
達5次以上者,可參加抽獎。

9月1日~9月30日止,積分排行
各組前10名者,可參加抽獎。

獎項

(1)西堤牛排券兩張,共抽出3名。 
(2) Häagen-Dazs冰淇淋迷你杯 (100ml)
 兌換券乙張,共抽出4名。

7-11禮券600元,共抽出5名。

第二波抽獎日:11/5

獎項名稱

每月大樂透

漢學高手獎

抽獎資格

10月1日~10月31日止,練習次數
達5次以上者,可參加抽獎。

10月1日~10月31日止,積分排行各組前10名者,可參加抽獎。

獎項

(1)西堤牛排券兩張,共抽出3名。
(2) Häagen-Dazs冰淇淋迷你杯 (100ml)
 兌換券乙張,共抽出4名。

7-11禮券600元,共抽出5名


各組前三名公告:11/20

獎項名稱

漢學總霸主

漢學文豪

漢學新銳

抽獎資格

9月1日~11月15日 
個人總積分排行  
各組第1名

9月1日~11月15日 
個人總積分排行  
各組第2名      

9月1日~11月15日 
個人總積分排行  
各組第3名

獎項

7-11禮券2000元 
共計4名

7-11禮券1000元 
共計4名

7-11禮券800元 
共計4名

 

附則

1 參賽者資格如有不符或冒名頂替者,其作品不予評審,已評審者成績不予承認。
2 所有參賽作品之所有權歸屬主辦單位。
3 所有參賽作品智慧財產權歸參賽者所有,但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擁有因非商業推廣之重製、下載、公開展示與再授權提供給相同用於非商業推廣之單位使用權利。
4 主辦單位保留參賽規則及各項辦法之修改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5 指導老師名單既經填列,成績公布後,不得更改。
6 本競賽辦法及相關表單均登載於競賽網站。
7 競賽聯絡人:戴小姐,電話:02-25778806分機748。 E-Mail:nicole_tai@mail.cs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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