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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轉知本府衛生局「心理衛生服務申請」業於114年9月3日 於「TAIPEION入口網-跨機關作業」啟用,請查照。

{{ $t('FEZ002') }} 實習輔導處輔導組|

一、依本府114年9月11日府授衛心字第11431316632號函辦 理。

 二、為維護市民心理健康,本府衛生局提供市民心理諮商或精 神醫療協助,貴校教職員倘有心理衛生需求,可至 「TAIPEION入口網-跨機關作業-心理衛生服務申請」提出 申請,本府衛生局收件後,進行後續評估及提供適切服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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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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