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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函轉內政部為審查民眾以(行動)自然人憑證申請教育程度註記案件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函轉內政部為審查民眾以(行動)自然人憑證申請教育程
度註記案件,內政部承辦人員改以傳真查證民眾教育程度
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4年3月5日台內戶字第1140241171號函辦
理。
二、查教育程度查記作業要點第6點第2款及第16點規定略以,
教育程度資料蒐集方式,包括當事人以自然人憑證申請,
經審查通過者,更新教育程度資料,經查證不符者,不予
註記。
三、為辦理旨揭案件查證事宜,內政部前請本局轉知所屬校院
於接獲該部查詢電話時,協助確認該民眾教育程度。惟因
有學校反映透過電話查詢,恐有詐騙疑慮等情事,爰修正
旨揭案件查證方式,改由內政部承辦人員傳真(格式如附
件)查證民眾教育程度,屆時請貴校協助確認民眾教育程
度,俾利辦理後續註記事宜。

四、檢送內政部戶政司查詢教育程度傳真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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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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