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為辦理本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一案,請依規定於申請期限前報局憑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
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全部學科同時加速及部分
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於114年3
月14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局。
三、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
於114年4月15日(星期二)或114年7月15日(星期二)前
函報本局。國小學生於本學年度欲配合學區分發作業升學
國民中學者,其送局申請期限為114年4月15日(星期
二)。
四、前揭實施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請於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
源中心網站(https://trcgt.tp.edu.tw)下載。倘仍有疑義,請洽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許婷組長(電話:
02—23327125轉15)。
五、檢附臺北市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
修業年限鑑定相關表件下載作業操作說明、鑑定資優資格
測驗工具借用流程表、使用保密協議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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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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