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檢送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鑑定評估人員分級工作
實施計畫1份,請周知貴校相關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
兒各級鑑定評估人員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所列執行鑑定評估之人員執行工作支領之施測及撰
寫評估報告等相關費用之調整,配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
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
第12條規定,溯自113年8月1日起實施。
三、倘有本計畫相關疑義,請洽詢本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呂虹
瑩教師,連絡電話:2874-9117分機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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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12-23|
{{ $t('FEZ005') }}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