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實習輔導處輔導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30132997號函辦理。
二、為利旨揭指引更具周全,家庭署依據各界意見修正參考指 引,並增訂身心障礙兒少參與會議及活動等相關內容,請 逕自下載使用,途徑如下:CRPD資訊網/首頁/宣導專區 (https://crpd.sfaa.gov.tw/)。
三、倘有指引相關問題,請逕洽家庭署承辦人江先生,電話02- 2653-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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