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114學年度入學國小學生鑑定及安置重要期程: (一)報名學校工作會議:113年11月19日。 (二)評估人員工作說明會:113年11月20日。 (三)各學區學校報名:113年12月2日至12月13日。 (四)教育評估與晤談:113年12月2日至114年1月6日。 (五)資料彙整與送件:114年1月13日前。 (六)鑑定及安置工作會議:114年2月17日至3月14日。 (七)鑑定結果通知:113年4月8日前。 二、報名資格:設籍臺北市(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年 滿六足歲之身心障礙學齡兒童,民國108年9月1日前出生 (含9月1日當天)。 三、相關資料將公告於本局特殊教育科網頁「鑑定與安置」專區(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請各校協助 家長依計畫備齊應送文件。 四、請將計畫公告教師會、家長會及幼兒園(部),以利教師 家長知悉,俾學生適時參加鑑定安置,獲得特殊教育服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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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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