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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臺北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在校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

一、113學年度第1學期在校生鑑定安置重要期程
(一)校內申請:至113年10月11日。
(二)鑑定及安置工作說明會:特教組長場為113年9月26日,
教師場為113年9月18日、10月2日,依學校類型及行政區
參與。
(三)本市鑑定及安置系統線上申請:至113年10月11日(網
址:https://special.tp.edu.tw/)。
(四)教育評估晤談:113年9月16日至10月25日。
(五)資料彙整與送件:113年10月11日至10月28日。
(六)鑑定及安置會議:113年11月11日至11月29日。
(七)鑑定結果通知:113年12月。
二、旨揭在校生鑑定申請資格,具本市國小學籍學生有學業、

社會、人際或生活適應嚴重困難,經長期輔導後仍需特殊
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協助者(含接受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之學生)。
三、相關資料將公告於本局特殊教育科網頁「鑑定與安置」專
區(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請各校協助
家長依計畫備齊應送文件。
四、請將計畫公告教師會及家長會,以利教師家長知悉,俾學
生適時參加鑑定安置,獲得特殊教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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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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