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生輔組|
一、依據本府消防局113年2月27日北市消減字第1133009040號 函辦理。
二、請本局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園所)跑馬燈或電子看板,協 助對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宣導、刊登清明期間掃墓防火宣導 標語或海報,另利用週、朝、班會或各式場合宣導清明期 間掃墓防火知識。
三、幼兒園(含)以下僅須對教職員工及家長宣導,另於園所 臉書或其他網頁、跑馬燈刊登宣導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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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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