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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請全體教職員工遵守「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加以宣導,請詳閱說明及附件。

{{ $t('FEZ002') }} 人事室|

請全體教職員工遵守「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5點但書或第8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飲宴應酬則不得參加,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3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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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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