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111-2體育獎勵金 教育局112.07.17已來文!
依據112年7月17日北市教體字第1123057340號函辦理
若學生符合資格請轉知家長 準備齊相關資料於112.8.2週三交給體衛組.
條件:設籍 「台北市」且就讀 各級學校之運動選手 。
賽事成績證明:
「111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該比賽組別若競賽少於兩人審核會刪除。)
請欲申請學生務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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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籍證明
2、秩序冊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員名冊。
3、照片:未核發團體學校獎狀,檢附獎盃彩色照片(賽事名稱組別及名次務必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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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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