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1月16日疾管疫字第 1121200018號函暨本府衛生局112年1月18日北市衛疾字第 11230090992號函辦理。 二、近期全國腸病毒就診人次呈上升趨勢,請貴校(園)落實 通報機制,若有學(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 疱疹性咽峽炎時,學校、幼兒園應於知悉後48小時內至臺 北市學校傳染病通報系統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 報處理中心資訊網(原校安中心)完成線上通報,並加強 該班級及其就讀之校內課後照顧輔導班級消毒工作。三、另為防範學(幼)童交互傳染擴大流行, 經診斷為腸病毒(含醫師確診及疑似),應請學生請假至少七天, 以降低 疾病傳播機會。 四、請貴校(園)落實配合疾病管制署訂定之「腸病毒防治工 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加強環境衛 生、宣導手部衛生、咳嗽禮節等防治事宜。 五、檢送「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與短期補習 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 定」、「國小及幼兒園腸病毒防治自我檢查表」、「腸病 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各1 份。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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