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本校國小部至高中職部學生,家境清寒且學期成績七十分以上(一年級新生不受此限)皆得提出申請,詳情及申請文件請參見附件。
二、助學金校內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9年9月10日(星期四)放學時止,請勿延誤。
三、此助學金由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審核決定獎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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