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配合疫情防控,自109年3月19日(含當日)以後非因公出國,返國後請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

{{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人事總處訊息:

「防疫隔離假」期間支薪規定已於今(3/25)日通函各主管機關,又本案Q&A重點摘陳如下:

一、配合疫情防控,自109319(含當日)以後非因公出國,返國後請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

二、非屬前開情形者(如因公奉派出國、109318日前出國、未出國且與確定病例接觸,或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者等),照常支薪。

三、各機關、學校軍公教人員、聘僱人員、工友(含技工及駕駛)、臨時人員以及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一體適用。

PS.疫情中心前於3/18發佈,於台灣時間3/19零時起,所有入境者需居家檢疫14天。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