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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轉知因應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遲開學,防疫照顧假之申請事宜

{{ $t('FEZ002') }} 學務處|

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遲開學兩週,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與期間如下:

()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 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 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 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於211日至24日請防疫照顧假。

()私立及部分公立專設幼兒園雖未延遲開學,考量防疫需求,如幼兒園於211日至24日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家長其中一人得於211日至24日請防疫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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