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libo0220
{{ $t('FEZ002') }} 教務處|
一、檢送修正「臺北市各級學校出國及赴大陸地區訪問作業須 知」1份。
二、本次修正增列「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赴大陸 地 區學校事前報告檢核表」,請各校落實出國事前檢核,包 含主辦單位、規劃內容、參訪地點(含學校、機構和景 點)、交流人員、學校課程銜接、費用、是否本於「對等 互惠」、「互相尊重」原則,並強化「自我監督及內控機 制」,以提高警覺並使兩岸交流穩定順利推展。'
三、邇後學校與大陸地區交流應本於對等互惠原則,原則不接 受落地接待,避免受到政治意識形態灌輸,以維護臺灣尊 嚴與主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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