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t00166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有關本局公務人員需研習業務相關學習時數20小時一案。
二、自108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將聚焦於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仍維持20小時,其內涵如下:
(一)其中12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
1.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已於臺北e大平台開設專區供同仁選讀。
2.環境教育(4小時)。
3.民主治理價值課程(7小時):
(1)行政中立(2小時)。
(2)原住民族文化(2小時)
(3)性別主流化(3小時,僅限課程類別代碼為410至413之CEDAW課程):惟依「臺北市政府暨各機關構落實性別主流化暨推展性別平等工作總計畫(105-108年)」規定,性別議題聯絡人及辦理性別平等業務相關人員每人每年須完成18小時訓練。
4.其餘8小時由公務人員自行選讀與業務相關之課程,本局並得依施政重點、業務需要或同仁職能發展自行規劃辦理相關課程。
三、請各學校機關依前開說明於108年6月14日(星期五)下班前,完成每人每年業務相關20小時訓練時數。
四、檢附懶人包1份,可自行運用。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