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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公告臺北市108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連任及現職校長參加出缺學校遴選作業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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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

臺北市108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連任及現職校長參加出缺學校遴選作業簡章

 108年1月18日第一次遴選會會議通過  

108年1月31日更新                                                                                                                                           

  • 依據
  • 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 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補充規定(以下簡稱本補充規定)。
  • 申請資格
  • 符合本辦法第6條資格之現職校長。
  • 本市現職任滿4年、6年、7年、8年校長之年資,計算至民國108年7月31日止。
  • 本市現職校長參加108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連任校長及參加出缺學校遴選(以下簡稱轉任)審議,並獲通過者,不得參加後續出缺學校校長遴選。
  • 校長任期屆滿8年學校名單:(以下名單以學校總班級數由多至少排序,如班級數相同則以筆畫由少至多排序)
  • 高級職業學校:無。
  • 高級中學:無。
  • 校長任期屆滿4年學校名單:(以下名單以學校總班級數由多至少排序,如班級數相同則以筆畫由少至多排序)
  • 高級職業學校及特殊學校
  1. 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57班)。
  2.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57班)。
  3. 臺北市立啟智學校。(51班)
  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28班)
  • 高級中學
  1.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86班)。
  2. 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71班)。
  3.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66班)。
  4.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63班)。
  5.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62班)。
  6.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61班)。
  7.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58班)。
  8. 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51班)。
  9. 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49班)。
  10. 臺北市立麗山高級中學(33班)。
  • 校長出缺學校名單:(以下名單以學校總班級數由多至少排序,如班級數相同則以筆畫由少至多排序)
    • 校長退休之學校
  1. 高級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2. 高級中學: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 校長出缺之學校
  1. 高級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無
  2. 高級中學:無
    • 校長任期屆滿未申請連任及未獲連任之學校。(另行公告)
    • 現職校長參加出缺學校遴選後之出缺學校。(另行公告)
  • 考評
    • 依本辦法第11條第1項之規定,校長辦學績效考評優良者,經「臺北市108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遴選會)就其考評結果審議通過後,於同一學校得連任一次或優先遴選為出缺學校校長。
    • 依據本補充規定第11點規定,考評程序包含校長自評、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業務主管科、督學室考評(含教師會及學生家長會平時意見之反映)及教育局總評。教育局將提供總評結果,提送遴選會作為連任及轉任校長遴選審議之參考依據。
  • 審議對象及順序
  • 第1階段:
      1. 連任審議─任期屆滿4年申請連任之校長。 
      2. 轉任審議─任期屆滿4、8年申請轉任之校長。
  • 第2階段轉任審議:現職任滿4年、6年、7年、8年之校長申請參加出缺學校校長遴選者。
  • 審議項目及程序
  • 第1階段連任審議
    1. 審閱書面資料。(會前辦理)
    2. 教育局報告考評及出缺學校校內意向表達程序是否完備。
    3. 必要時,得邀請擬申請連任之校長列席說明或由遴選會組成訪視小組進行實地訪評。
    4. 綜合上述審議結論進行遴選(投票)。
  • 第1階段轉任審議
  1. 審閱書面資料。(會前辦理)
  2. 參加遴選人員現場報告(5分鐘)
  3. 由遴選會就參加遴選人員所提之書面資料及口頭報告進行詢答(10分鐘)。
  4. 教育局報告考評及出缺學校校內意向表達程序是否完備。
  5. 必要時組成訪視小組進行實地訪評。
  6. 綜合上述審議結論進行遴選(投票)。
  • 第2階段轉任審議(含任滿4年、6年、7年、8年之校長)
  1. 審閱書面資料。(會前辦理)
  2. 參加遴選人員現場報告(5分鐘)
  3. 由遴選會就參加遴選人員所提之書面資料及口頭報告進行詢答(10分鐘)。
  4. 教育局報告考評及出缺學校校內意向表達程序是否完備。
  5. 必要時組成訪視小組進行實地訪評。
  6. 綜合上述審議結論進行遴選(投票)。
  • 任期屆滿校長申請連任者,請詳填「臺北市108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期屆滿連任申請表」;任期屆滿校長申請轉任者,請詳填「臺北市108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期屆滿(4年、8年)轉任申請表」;現職校長(含任滿4年、6年、7年、8年)參加出缺學校校長遴選審議者,請詳填「臺北市108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現職校長(含任滿4年、6年、7年、8年)參加出缺學校校長遴選審議申請表」。
  • 校長於申請連任或參加他校校長遴選,應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不申請連任之校長之所任職之學校,視同校長出缺學校。
  • 審查文件:申請者請以A4直式橫書格式雙面列印,將下列各項文件資料依序備妥。所送文件未符規定者,應於規定期限內補正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表。
    • 學校經營計畫,本文為14號字,行距24pt,以16頁為上限,內容應包含:
      1. 過去辦學績效:過去於服務學校所解決的問題及創新之作法。
      2. 四年中程校務發展計畫:學校辦學理念、經營策略及行動方案。
      3. 針對學校教師、家長所提出發展需求、待解決問題之回應。
      4. 另報名特殊教育學校者,請提供特殊教育專業知能之相關佐證。

【以上第(一)、(二)項請以申請學校為單位裝訂成冊,正、影本合計15份】

    • 相關佐證資料等附件,含學、經歷證明文件、最近4年成績考核通知書,以30頁為上限,影印2份裝訂成冊。
    • 參加校長連任及轉任遴選者,其學校經營計畫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其中參加校長連任遴選者,其學校經營計畫請於遴選期間公告於學校網站,以供學校教師、家長及遴選委員參考。
  • 報名及收件時間、地點
    • 時間:
      1. 第1階段任期屆滿校長申請連任及轉任審議者:108214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受理。
      2. 第2階段本市現職校長(含任滿4年、6年、7年、8年)申請轉任審議者:108312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受理。
    • 地點:

請備妥第十一點審查文件申請表15份、學校經營計畫15份、相關佐證資料等附件2份及學校經營計畫(電子檔光碟)1份送達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巷7號,電話:總務處2528-6618分機111),並註記臺北市108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收,逾時不受理。

  • 審議時間及地點
    • 審議時間:
      1. 第1階段任期屆滿校長申請連任及轉任審議會議:108227日(星期三)上午930起。
      2. 第2階段本市現職校長(含任滿4年、6年、7年、8年)申請轉任出缺學校校長遴選審議會議:108321日(星期四)下午2起。
    • 審議地點: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
  • 遴選結果公告
  • 經遴選會決議後,將遴選結果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
  • 獲遴選會同意連任、轉任(含任期屆滿及現職校長轉任)之校長,由教育局依法定程序報請市府聘任之。
  • 本遴選作業完成後,校長仍出缺之學校,由遴選會另行辦理審議作業。
  • 遴選相關事宜查詢
  • 本作業簡章如有修正事項或未盡事宜,遴選會無法於期間內開會適時討論時,得由教育局徵詢遴選會委員意見後適時公告周知,並提送遴選會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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