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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均達暨泓陞慈善基金身心障礙者獎助學金申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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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

ㄧ﹑依北市教特字第1076019279號函辦理。
二﹑泓陞慈善基金腦性麻痺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一)就讀臺北市之國高中職腦性麻痺學生。
(二)106學年度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三)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具有特殊專長者(須有證明)優先。
(四)未領取過本案者優先。
三﹑泓陞慈善基金罕病急難救助申請資格:
(一)就讀臺北市及新北市之國小罕見疾病學生。
(二)低收入戶家庭優先。
(三)家境清寒(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要提出事實證明文件,讓急難救助金可以適時發揮。
(四)未領取過本案者優先。
四﹑均達慈善基金身障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一)就讀臺北市之國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腦性麻痺同學除外)。
(二)106學年度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三)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具有特殊專長者(須有證明)優先。
五﹑申請文件請詳閱簡章。
六﹑獎助學金申請表及簡章請自附件下載。
七﹑校內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7年9月7日(星期五)放學時止。
八﹑聯絡電話:(02)2305-5423協會聯絡人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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