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t00166
{{ $t('FEZ002') }} 人事室|
依「臺北市政府暨各機關構落實性別主流化暨推展性別平等工作總計畫(105-108年)」,107至108年辦理內容因應行政院「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並提升本府同仁性別意識,辦理內容略有調整如下:
1、本府一般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均須完成3小時性別主流化訓練:
培訓課程以CEDAW為原則,包括法律平等與實質平等、直接與間接歧視、暫行特別措施(含案例);課程進行方式以講師授課方式進行,亦鼓勵部分時數以案例進行分組討論,提升運用CEDAW 於研擬計畫案、法案及業務推動之能力。
2、本府主管人員每人每年均須完成3小時性別主流化訓練:
培訓課程以CEDAW為原則,以工作坊、座談、研討方式進行培訓,針對各級政府機關主管人員、簡任以上人員就主管業務與CEDAW之關聯性,進行討論或情境案例分組討論,深入探討如何改善或避免性別歧視觀念,融入相關業務規劃。
3、本府各機關構性別議題聯絡人及辦理性別平等業務相關人員每人每年均須完成18小時課程訓練:
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工具運用、實際案例討論、性別議題聯絡人及業務相關人員聯繫會報、工作坊等,亦以CEDAW為原則,其中1天以上應屬進階課程。
爰請同仁務必配合參加107年度性別主流化相關訓練課程(因應行政院「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培訓課程以CEDAW為原則),並請同仁於6月30日前完成性別主流化訓練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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