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56137dream
{{ $t('FEZ002') }} 教務處|
ㄧ﹑依財團法人行天宮助學金暨急難救助申請辦法辦理,二者只能擇一申請。
二﹑助學金申請資格:
就讀國小至高中職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助學金申請文件:
(一)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五)6個月前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四﹑急難救助申請資格:
學校僅能幫學生申請「學生急難濟助」,「家庭急難濟助」及「醫療急難濟助」須由社會局、社會課或專業社工人員評估後提出申請。
五﹑其餘事項請詳閱申請辦法。
六﹑申請表及簡章請自附件下載。
七﹑助學金校內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6年9月13日(星期三)放學時止,須上網申請,請勿延誤。
八﹑急難救助申請期限: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6個月內進行申請。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