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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
ㄧ﹑依北市教終字第10637618600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品德俱優,家境清寒,且孝順父母及祖父母的國小至高中職學生。
(二)105學年度總平均國小90分以上,國中至高中職85分以上者。
(三)孝行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且有下列具體事蹟之證明者。
1.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2.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鄰里讚佩者。
3.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4.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師長推薦書。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貼於證件黏貼表。
(四)105學年度成績單證明(請事先向註冊組申請)。
(五)低收、中低收證明或清寒證明影本。
(六)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七)新生請附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四﹑注意事項:
(一)一律由學校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
(二)申請資料未齊備者,不通知補件,視為無效件。
五﹑獎助學金實施辦法、申請表及師長推薦書請自附件下載。
六﹑校內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6年9月8日(星期五)放學時止。
七﹑聯絡電話:(02)2213-6599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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