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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
ㄧ﹑依北市教中字第10634438300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106年6月12日至25日,請自行以掛號寄出,勿繳交至學校。
三﹑申請資格:
(一)18歲以下之國小至高中職在學學生。
(二)領有中(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或相關清寒證明。
(三)操行(德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
(四)身心障礙學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
(五)具有社團領導經驗、社會服務等證明優先考慮。
(六)獲選者須參加8月份舉行之頒獎典禮。
(七)審查標準以家境貧困品行端正為主要考量。
三﹑申請資料:
(一)申請書。
(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暨同意書。
(三)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反影本。
(四)105-1正式成績單(影本須加蓋學校章)。
(五)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
(六)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疾病診斷證明。
(七)家中突遭變故者,請附說明並經導師核章,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八)有社團領導經驗、社會服務之相關證明或獎狀。
四﹑其他事項請詳閱申請辦法,申請書請自行下載。
五﹑聯絡電話:基金會專線(02) 6631-4228。
六﹑郵寄地址:110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68號6樓,微風慈善基金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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