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INBE195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5年9月9日北市衛疾字第10539553900號函辦理。
二、今(105)年度流感疫苗公費對象如下:
(一)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二)國小、國高中職及五專1至3年級學生。
(三)50歲以上成人及安養護機構對象。
(四)罕見疾病、重大傷病及高風險慢性病患。
(五)孕婦及產後6個月內婦女。
(六)醫事防疫、禽畜業及動物防疫人員。
三、流感疫苗自10月1日開始實施接種,請6個月到入小學前幼兒及50歲以上成人,快至臺北市合約院所接種。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
2. 流感疫苗自10月1日開始實施接種,國小、國高中職及五專1至3年級學生在校園集中施打。踴躍接種讓健康滿分、考試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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