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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財團法人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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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

ㄧ﹑依北市教終字第10500990200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國小至高中職學生,具有下列情形者:

(ㄧ)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二)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在80分以上。

(三)能提供具體孝行事蹟證明。

三﹑具體孝行事蹟列舉:

(一)長期協助家務,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

(二)謹身節用,刻苦奮鬥,侍奉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

(三)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

(四)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固有倫理道德,足以引導人心,見賢思齊。

四﹑校內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5年9月20日(二)止,逾期不受理。

五﹑申請文件:

(ㄧ)申請表1份。

(二)師長推薦書(請載明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狀況)。

(三)學生證正反面,貼於證件黏貼表。

(四)前一學年學業成績證明(請提前至註冊組申請)。

(五)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六)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六﹑聯絡電話:02-2213-6599張秘書。

七﹑注意事項:新生請由原畢業學校代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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