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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
ㄧ﹑依北市教中字第10514097100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高中職學生(不含高一新生),具有下列情形者:
(ㄧ)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在80分以上,且全部及格。
(二)前一學年操行評語無負面評語。
(三)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三﹑申請文件:
(ㄧ)申請表格1份。
(二)前一學年學業成績證明及操行評語(請提前至註冊組申請)。
(三)自傳(1000字以下)。
(四)學生證正反面。
(五)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村里長清寒證明。
(六)教師推薦表格。
(七)個資保護法同意書(申請人及法定代理人皆須簽章)。
(八)前一學年社會服務或社團服務經驗,並檢附證明文件,如無免付。
四﹑審核標準:
(ㄧ)前一學年成績50%
(二)自傳及教師推薦表格15%
(三)清寒證明30%
(四)其他5%
五﹑校內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5年9月20日(二)止,逾期不受理。
六﹑聯絡電話:02-2344-5766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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