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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均達暨泓陞慈善基金身心障礙者獎助學金申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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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

 ㄧ﹑依北市教特字第10438226400號函辦理。

二﹑均達慈善基金申請資格:
(一)就讀臺北市之國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腦性麻痺同學除外)。
(二)103學年度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三)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具有特殊專長者(須有證明)優先。
三﹑泓陞慈善基金申請資格:
(一)就讀臺北市之國高中職腦性麻痺學生。
(二)103學年度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三)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具有特殊專長者(須有證明)優先。
(四)未領取過本案者優先。
四﹑申請文件請詳閱簡章。
五﹑獎助學金申請表及簡章請自附件下載。
五﹑校內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4年9月10日(星期四)放學時止。
六﹑聯絡電話:(02)2303-7629或2305-5423執行秘書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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