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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臺北市104學年度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幼兒申請臨時安置特殊幼兒班作業流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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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

 ㄧ﹑依北市教特字第10434642400號函辦理。

二﹑申請日期:104/5/21至104/5/29止。
三﹑年齡資格:98/9/2至102/9/1出生之身心障礙幼兒(含發展遲緩)。
四﹑設籍條件: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之身心障礙幼兒。
五﹑聯絡電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1999分機6346;臺北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02-8661-5183分機707。
六﹑其他事項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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