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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 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1月23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03015 4992B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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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154992C號函辦理。

二、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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