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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轉知教師研習中心來函本市教師參與本中心各項研習班,均應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及學校薦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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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學組|

 一、本中心97年10月16日北市師教字第09760370900號函諒達。

二、邇來本中心處理教師研習現場報名案,其情事多屬教師雖
已上網報名且經學校核准,然因學校研習薦派業務承辦人
未及於報名期限上網薦派至影響教師參加研習之權益,及
中心相關事務因應處理之困擾,嚴重影響教師研習品質。
三、依據本中心報名薦派作業程序,欲參加各項研習或符合指
定調訓資格之教師,均應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進
行網路報名,並經所屬學校薦派核准,方為完成報名程序
,並具備得獲遴選為研習學員之資格;爰此,惠請 貴校
研習薦派業務承辦人於受理教師研習報名奉核後,務必於
報名截止日前上網完成研習薦派。
四、本中心將於報名截止後三天內,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
網」公告錄取研習員名單,同時以電子郵件信箱發出研習
通知予錄取研習員及所屬學校。請報名參加研習之教師,
務必於報名截止後自行確認是否獲准遴選。
五、為維護學校差勤管理及課務安排,及精進教師研習品質,
自本(103)年9月11日起一律不受理現場報名,亦不受理旁
聽、代理或替換,未完成報名程序或未經錄取之教師,請
勿逕行至研習場所。
六、前揭說明若有疑義,請逕洽本中心教務組各研習班承辦人
員(教務組專線電話:2861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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