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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行政公告

新北市103學年度「卓越清寒學生圓夢基金」實施計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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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

ㄧ﹑依北市教中字第10339299400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設籍新北市,目前就讀高中職,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困難致有學習中斷之虞的學生,且成績優異,品行優良,符合資賦優異鑑定標準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具發展潛能者。
三﹑申請文件:
(一) 申請表。
(二) 10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及學籍卡影本。
(三) 全戶戶籍謄本。
(四) 特殊事蹟(具體陳述事實)。
(五) 申請獎助事項之藝術才能或特殊才能之具體成績證明。
(六)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非低收入戶免附)。
(七) 非低收入戶請附全戶稅籍資料(請至戶籍所屬稅捐稽徵處申請)。
(八) 服務同意書。
四﹑獎助學金申請表及申請辦法請自附件下載。
五﹑校內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2年9月11日(星期四)放學時止。
六﹑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693洪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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